海德堡教理问答 第54讲 92问

92.问:什么是神的律法?

答:神吩咐这一切的话,说:“我是耶和华你的神,曾将 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。

一、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别的神。

二、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;也不可做什么形像仿佛上天、   下地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;也不可侍  奉它,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,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  追讨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爱我、守我诫命的, 我必向他们发慈爱,直到千代。

三、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;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,耶 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。

四、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,

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。这一日你和你的  儿女、仆婢、牲畜,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,无论何工都不  可作,因为六日之内, 耶和华造天、地、海和其中的万物, 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,定为圣日。

五、当孝敬父母, 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 得以长久。

六、不可杀人。

七、不可奸淫。

八、不可偷盗。

九、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。

十、不可贪恋人的房屋;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、仆婢、牛 驴,并他一切所有的。”( 1)

(1) 出 20:1-17; 申 5:6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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